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会受到什么处罚?我在学校门口吃饭的时候,就有几个同学看不惯我,结果就把我给打了,现在我已经报警了

辽宁 - 铁岭 刑事犯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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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法务团

地区:辽宁 - 铁岭

打架,朋友 可参考以下条文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因此,如果双方有辱骂并打架的行为,就已经构成了寻衅滋事罪,可能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2021-04-05 15:13:2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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