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减刑的起始时间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的呢?有个犯人在监狱里已经被关了两年了,现在他表现不错,他向监狱申请减刑。对于减刑的条件限制都有哪些呢?

湖南 - 郴州 刑事处罚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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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湖南 - 郴州

减刑起始时间是从送看守所开始算。是从判决之日起,不是从羁押到看守所起。《最高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第六条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减刑起始时间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应当执行一年以上方可减刑;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应当执行一年六个月以上方可减刑;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应当执行二年以上方可减刑。有期徒刑减刑的起始时间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超过九个月有期徒刑;确有悔改表现并有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超过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确有悔改表现并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超过二年有期徒刑。

2021-04-01 21:07:0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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