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是为了购买汽车,于是就将自己的房产证拿去作为抵押物办理了贷款的业务,对于贷款的利息,约定的是百分之二十四,对于这样的利息率,如果乙到期不还,债权人向法院起诉,是否会得到法院的支持呢

陕西 - 渭南 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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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陕西 - 渭南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021-03-31 00:20:1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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