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昊律师主办律师
北京市盈科(海淀区)律师事务所
擅长:合同事务,房产纠纷,刑事辩护
洪昊律师,中共党员,法律硕士。自2009年起从事法律实务工作,现为执业律师,拥有十余年一线法务与诉讼实战经验,专注于民商事争议解决与刑事辩护领域,累计办理案件标的额高达数十亿元,深受客户信赖。在民商事诉讼与仲裁方面,擅长处理各类合同纠纷,覆盖买卖合同、借贷、服务合同、建设工程等多个领域,实务经验丰富,具备出色的法律分析与应对策略能力。同时,在婚姻家事领域也具有扎实办案基础,曾成功处理多起离婚、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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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诈骗判了三年在看守所待了一年能假释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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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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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假释的办理程序如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二条规定:  根据刑法
第八十一条
第二款的规定,对累犯以及因、爆炸、抢劫、、绑架暴力性犯罪中的一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第十三条规定:对犯罪时未成年的罪犯的减刑、假释,在掌握标准上可以比照成年罪犯依法适度放宽。未成年罪犯能认罪服法,遵守监规,积极参加学习、劳动的,即可视为确有悔改表现予以减刑,其减刑的幅度可以适当放宽,间隔的时间可以相应缩短。  符合刑法
第八十一条
第一款规定的,可以假释。  第十四条规定:对老年和身体残疾(不含自伤致残)罪犯的减刑、假释,应当主要注重悔罪的实际表现。  对除刑法第八十一条
第二款规定的情形之外,有悔罪表现,丧失作案能力或者生活不能自理,且假释后生活确有着落的老残犯,可以依法予以假释。  第十五条规定:对死刑缓期执行罪犯减为无期徒刑或者有期徒刑后,符合刑法第八十一条
第一款和本规定
第九条第二款规定的,可以假释。  根据上述规定,满足假释条件的由管理部门向申报,再由依据材料作出是否假释的裁定。

2021-03-29 01:37:3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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