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未遂被害人跳楼死亡,应该如何认定,怎样认定

辽宁 - 抚顺 家庭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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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辽宁 - 抚顺

  涉嫌罪,是目的,暴力殴打是手段,在量刑时会予以考虑。导致被害人跳楼死亡,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妇女、奸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2021-03-13 05:25:4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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