叔叔把钱借给了别人之后到现在对方一直也没有还钱,发现对方没有还钱诉讼时效届满丧失诉讼权起诉法院不知道是否还能够予以保护了呢?

辽宁 - 铁岭 个人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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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债权因诉讼时效期间届满而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予以保护的权利时,人民法院对于权利人因主债权而取得的各种从权利,也不予以保护。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当事人双方就原债务履行达成新的协议或具体还款协议的,重新确认原关系的,应当认为原债权债务关系因得到重新确认而重新起算诉讼时效期间。

2021-03-08 16:09:1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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