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的时候不小心受伤了,现在提出了辞职。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时,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所在单位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吗?

云南 - 怒江 工伤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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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平区维权顾问

地区:云南 - 怒江

十级伤残享有7个月本人工资伤残补助金。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工伤职工经过劳动能力鉴定为十级伤残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本人工资。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时,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所在单位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终止工伤保险关系。  计算伤残补助金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本人遭受事故伤害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的,所有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2021-03-08 07:11:0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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