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作为一个公司的业务员,在一次外出任务中发生了交通事故,导致腿部骨折,出院后经过伤残鉴定为十级伤残,这个属于工伤吗?鉴定工伤的依据是什么?

四川 - 达州 工伤纠纷
1位律师回复

淮安诉讼咨询

地区:四川 - 达州

工伤范围】《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六点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您只要不承担主要责任以上是可以认定为工伤的

2021-03-06 21:22:12 回复
查看更多
其他人都在看:
达州律师 工伤赔偿律师 徐州工伤赔偿律师 更多律师>

想获取更多工伤赔偿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