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是约定了三个月的试用期,结果,因为老板那边换了一个新的主管,所以现在要求我在试用一个月的时间,因为这件事情跟公司那边是发生矛盾了,可以怎么样解决吗?

广东 - 东莞 合同效力
1位律师回复

合同纠纷维权咨询

地区:广东 - 东莞

劳动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可见,法律允许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解决工伤赔偿事宜。但对于职工受伤后,在医疗期间的私了协议是否有法律效力的问题,我国法律目前没有明确的规定。但当事人对协议有异议提起诉讼的、法院应根据实际情况,结合公平原则与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作出判断。”

2021-02-11 14:29:12 回复
查看更多
其他人都在看:
东莞律师 合同事务律师 徐州合同事务律师 更多律师>

想获取更多合同事务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