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初为了省能够挣到钱,所以就随便找了一家公司,把我安排到了另外一个地方上班,工作完了拿不到钱。劳务工的劳动关系应该是在哪里,发生工伤事故后由谁来支付相关费用?

甘肃 - 兰州 工伤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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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工的劳动关系在劳务公司,那么也是按照《社会保险法》规定项目,根据《例》和地方法律规定计算。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治疗工伤期间的;(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2021-02-10 22:56: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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