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所工作的服装厂,要求她们加班,如果不加班的以旷工处理,因为自己被扣押了一个月工资,所以甲一直在工厂干活,如果辞职的话能不能要求经济补偿金?

北京 - 西城区 涨工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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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三十八条情况外,劳动者自己申请离职,没有经济补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2021-02-06 11:14:2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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