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一个人有债务纠纷,他欠了我100多万,一直也没有还,现在我想讨债,我应该掌握对方的哪些信息呢?拥有哪些证据就足够了呢?借条上并没有约定还款日期,这种情况下能主张逾期利息吗?

湖南 - 长沙 个人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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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调解法律顾问

地区:湖南 - 长沙

对于债务纠纷,知道对方姓名、住址及联系电话就行了(便于确定其身份或受案法院通知对方应诉,写明让其抵赖不成效果更好);证据借条(其亲自书定或是亲笔签名及手印)足够了,在诉讼时效期间(借款日期或是还款日期后2年内)提起诉讼,超过视为放弃追偿权利(有在诉讼时效内索要录音和3个及以上无利害关系人证实曾索要证实材料及出庭证言的可延长诉讼时效);借条上未约定赔还时间的主张不了逾期赔还利息(利率以同期人民银行贷款利率为依据,因逾期赔还带点惩罚性质可参考同期商业银行贷款利率确定利息价款,审理中被告主张按人民银行贷款利率计算利息的合理合法、其不主张就可能按商业银行贷款利率计算)。

2021-01-29 08:16:5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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