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公司签的劳动合同被提前解约了。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的违约责任吗?

广东 - 中山 合同效力
1位律师回复

城口县答疑法务

地区:广东 - 中山

你好,一般公司是不能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你先去劳动检查大队投诉,让监察大队责令公司更正,如果投诉之后公司任然不发工资可以准备相应的证据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第八十五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制止,并责令改正。《暂行规定》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三)低于当地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违约责任

2021-01-15 12:23:20 回复
查看更多
其他人都在看:
中山律师 合同事务律师 北京合同事务律师 更多律师>

想获取更多合同事务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