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婆天天嫌弃我没钱,而且经常拿我跟别人的老公比。我受不了就跟他提出了离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吗?

辽宁 - 朝阳 离婚
1位律师回复

海外法律通

地区:辽宁 - 朝阳

探望权,指定期或不定期探望子女的一种权利。我国新《婚姻法》第38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因此在将子女的监护权判给一方,法律赋予没有监护权的父或母的探望权是其作为父母的一项基本权利,无正当理由是不能剥夺的.抚养孩子以利于孩子成长为原则,如果你有经济能力,可以随时要求变更扶养人.

2020-12-29 08:19:17 回复
查看更多
其他人都在看:
朝阳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北京婚姻家庭律师 更多律师>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