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两年期劳动合同到期了,本人是没有离职的想法的,但是单位没有和我续约的打算,我不想放弃,合同到期单位单方面拒绝续约是合理的吗?

陕西 - 延安 家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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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维权顾问

地区:陕西 - 延安

合同到期后,继续履行的双方应当认可,但一方不继续履行的,他方也无权强制对方履行,可视为无定期合同,任何一方都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关系。依据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的相关条款处理。依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020-12-28 14:32:1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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