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人身权益的财产损失赔偿额的确定方法

辽宁 - 抚顺 刑事犯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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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法务团

地区:辽宁 - 抚顺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难以确定,侵权人因此获得利益的,按照其获得的利益赔偿;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2020-12-18 13:27:3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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