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您咨询的是劳动纠纷。
2,国家允许公司自治,在合法的范围内规定公司的相关制度,管理员工,进行经营活动。
3,你们公司新规定迟到5次算旷工一次,要扣除2天工资,将迟到算作旷工有点太严格了,迟到和旷工是不同的性质,旷工性质更加恶劣。
4,公司的这项规定明显是不合理的,工会有监督权,你们可以先向工会反映此事,要求工会进行处理。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5,公司的目的虽然是为了让员工不要迟到,但是公司的制度明显加重了惩罚的力度,侵害到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2020-12-11 19:36:51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