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最长期限是多久

江苏 - 苏州 劳动合同
1位律师回复

仲裁法律顾问

地区:江苏 - 苏州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没有解除劳动合同是无法办理失业证的,若是解除了劳动关系,但是职员却并没有在限定的日期内自行办理失业证的,也不满足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且任何职员,都必须是在正常入职时已经缴纳了失业保险的,才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2020-12-01 09:39:22 回复
查看更多
其他人都在看:
苏州律师 劳动纠纷律师 徐州劳动纠纷律师 更多律师>

想获取更多劳动纠纷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