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在手机浏览器中输入 m.64365.com
微信扫码,关注律图公众号 免费问律师
沧州优选法务
地区:河北 - 张家口
女职工在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用人单位在女职工哺乳期内强行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是违反我国法律规定的行为。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按照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想获取更多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