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无缘无故的把我辞退了,但是不支付我的经济补偿金给我,我现在去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是不是可以裁决先予执行?仲裁庭裁决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什么样子的条件的?

云南 - 玉溪 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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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云南 - 玉溪

根据《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四十四条:仲裁庭对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决先予执行,移送人民法院执行。  仲裁庭裁决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二)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  劳动者申请先予执行的,可以不提供担保

2020-11-27 15:10:2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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