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无力去清偿债务,可以追究开办单位的责任的吗?我们已经开了一个公司是朋友的公司作为担保的,现在拖欠了几百万的债务的,我都无法去清偿债务,怎么解决呢?

江苏 - 徐州 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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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江苏 - 徐州

企业无力偿还债务可以追究开办单位的偿债责任。企业无力偿还债务或者已经撤销、歇业无力偿还债务,开办单位(可在工商注册档案中查到)在两种情况下承担偿债责任,一是该企业不具备法人条件的,开办单位应承担全部责任;二是该企业注册资金不实的,开办单位在注册资金差额范围内承担有限责任企业债务如果有担保人的,应追究担保人的责任,列为共同被告。企业注册资金不实的,还应追究注册资金担保人的责任。《担保法》施行前的担保行为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经济合同纠纷案件有关保证的若干问题的意见》,《担保法》施行以后发生的担保为适用《担保法》。

2020-11-10 10:59:4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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