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纠纷的庭审流程是什么

重庆 - 永川区 债务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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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重庆 - 永川区

(一)庭审准备,庭审准备的内容包括:

1、传唤当事人,通知其他诉讼参与人出庭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在开庭3日前将传票送达当事人,将出庭通知书送达其他诉讼参与人,传票和通知书应当写明案由、开庭的时间和地点,以确保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为参加庭审做好准备。

2、对公开审理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开庭3日前公告当事人的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公告可以在法院的公告栏张贴,巡回审理的可以在案发地或其他相关的地点张贴。其目的是加强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对人民法院审判活动的了解和监督,确保案件审理的公正和效益。

3、查明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正式开庭审理之前,由书记员查明原告、被告、第三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等是否到庭,并向审判长报告。同时宣布法庭纪律,告知全体诉讼参与人和旁听人员必须遵守。

4、开庭审理时,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核对的顺序是原告、被告、第三人,核对的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工作单位、职业和住所。

(二)法庭调查

(三)法庭辩论,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1、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2、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

3、 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

4、互相辩论。

(四)案件评议和宣告判决

其实自己把钱借给对方的时候不应该是只开单据,正确的做法应该是先让对方写欠条或者打借条。在没有欠条的情况下,自己肯定也有跟当事人要债的记录,那不管是通过录音还是其他的聊天记录,都要注意保存好。

2020-11-07 18:23:2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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