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实践当中出现第一次伤残鉴定后,对方提出异议最后又重新作出伤残鉴定的情况下,误工时间的区间如何确定

陕西 - 渭南 工伤赔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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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陕西 - 渭南

第二次鉴定虽然取代了第一次鉴定结论,但如果两次鉴定受害人均构成伤残,仅仅是伤残等级不同的情况下,第一次鉴定受害人构成伤残的事实应该可以认定的。

1,第一次鉴定时受害人未治疗终结,不符合鉴定条件的,应以治疗终结后第二次鉴定时间来确定误工时间。

2,第一次鉴定时受害人治疗终结,对方对伤残等级提出异议要求重新鉴定的。

(1)第二次鉴定结论与第一次鉴定结论是一致的,那么误工时间应当算至第一次定残的前一日;

(2)第二次鉴定结论与第一次鉴定结论不一致,那么误工时间的计算则应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第二次伤残等级比第一次伤残等级高,误工时间的计算应算至第一次定残的前一日为宜。如果第二次伤残等级比第一次伤残等级轻,误工时间的计算应算至第二次定残的前一日为宜。

以上,就是关于定残后的误工费还算不算问题的相关回答。从以上信息可以获知,一般定残误工费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而对于定残后的误工费,国家相关政策并没有规范解释。但是,小编也要在这里提醒一下,在外工作一定要注意人身安全。

2020-10-29 23:32:1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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