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有位同事把公司的钱给骗走了,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吗?

四川 - 遂宁 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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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事纠纷法律顾问

地区:四川 - 遂宁

刑事诉讼法第84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刑事诉讼法第86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根据你的陈述,你报案后,公安机关应当立案,然后展开侦查工作。

2020-10-26 21:02:2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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