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学校里面的一个学生在学校里面受伤了,我们学校被认定为没有履行自己的安全注意义务就需要为此承担责任,该种注意义务究竟要到何种程度才算尽责?

陕西 - 延安 学校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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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法务团

地区:陕西 - 延安

学校的安全注意义务高于普通的注意义务。但该种注意义务究竟要到何种程度才算尽责,在实践中并没有明确量化的标准,这也是造成裁判不统一的常见原因。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参照教育部关于学生伤害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学校的教育、管理职责主要归纳为以下三方面: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安全达标的教育设施;及时的应急救护措施。例如,在学校组织活动时,管理或急救方面没有问题,但如果场地设施明显未达标,在拥挤狭小的条件下开展活动性游戏,极易为事故的发生埋下隐患,如果发生事故的,就应当认定学校未尽到其教育、管理职责,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020-10-22 18:36:1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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