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部门的一个下属在下班路上开车的时候撞到人了,他认为这应该有单位需要负责的部分,找我要钱去赔偿,一直在和我僵持着,这个事情只需要他个人去负责,和公司没关系吧?

辽宁 - 抚顺 交通事故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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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辽宁 - 抚顺

职工下班途中撞伤他人,应由个人赔偿。  职工在下班途中因发生交通事故而撞伤他人的,这是由于职工的个人违章行为引起的,应该由职工个人自行承担交通事故责任,并按交通事故责任进行赔偿。  职工所在单位在此期间没有过错,在法律中也没有规定单位要对职工下班后撞伤人的事故的要承担责任。  但是,如果是职工在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受伤,且该职工不负事故的主要或全部责任的,则属于工伤,单位应依法承担工伤责任。

2020-10-10 13:18:5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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