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朋友是一家进出口贸易公司的正式职工,由于家境贫寒儿子又患了尿毒症,为了筹钱做手术竟然擅自盗窃公司货款,现在被警方以涉嫌盗窃罪刑事拘留,是否会被逮捕?

辽宁 - 沈阳 子女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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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2020-09-29 03:44:2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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