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征收外商投资企业土地使用费暂行办法第十八条的解释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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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征收外商投资企业土地使用费暂行办法
第十八条 本办法实施前已与外商签定协议的企业,所签协议对征收土地使用费已有明确规定的,仍按原协议执行,但必须将原提供使用土地单位的自行收费,改为由市或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收费;协议对征收土地使用费没有明确规定的,一律按本办法执行。

2020-09-28 09:20:4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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