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罪中的财物是指什么?是否包括非金钱性的利益?如何认定受贿罪收取财物既遂既遂?

辽宁 - 铁岭 刑事犯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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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诉讼咨询

地区:辽宁 - 铁岭

您好,受贿罪中“财物”的定义,可有以下三种类型:
(1)金钱,即能够实现物质利益的一般等价物。
(2)物,这里仅指能够进行的,有形的,具有使用价值的物。
(3)可以行使物质利益请求权的凭证。受贿犯罪的既遂是以实际取得财物为前提的,因为只有实际收受或索得了财物,行为人犯罪目的才能得以实现,同时在行为人实际得到财物的前提下,行为人行为队伍职务廉洁造成了实际的侵犯,具有实际社会危害性,即可构成受贿罪的既遂。根据《》第条,【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2017-08-18 15:19: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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