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单位一个同事请我去他家吃饭,走到他们小区楼下的时候,从楼上掉下来一个花盆把我砸伤了,我可以要求楼上的承担侵权责任吗?

辽宁 - 沈阳 刑事犯罪辩护
1位律师回复

福州优选法务

地区:辽宁 - 沈阳

根据《侵权责任法》相关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3.本案中如果能够找到扔东西的人应当有扔东西的人承担赔偿责任;4.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5.如果无法找到扔东西的人,由伤者和可能导致伤者受伤的楼层使用人根据公平原则分配医疗费以及其他损失。

2020-08-21 09:58:00 回复
查看更多
其他人都在看:
沈阳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徐州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