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厂既将搬迁,我还有十四个月退休,能要求经济补偿吗?

西藏 - 林芝 工资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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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资纠纷维权团队

地区:西藏 - 林芝

经济补偿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通常情况下,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而在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并且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用人单位提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而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合同终止等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计算。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017-08-06 14:59:0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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