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我把我的宅基地卖给了一个人,我们签订了相关的合同,但是因为他不是我们村里面的人,所以现在我们的合同现在被认定为无效的合同,那么我现在是不是享有返还财产的请求权?对于损害赔偿责任应高具备哪些构成要件的?

河北 - 秦皇岛 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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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务说法

地区:河北 - 秦皇岛


1、返还财产。返还财产,是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被确认为无效或者被撤销以后,对已经交付给对方的财产,享有返还财产的请求权,对方当事人对于已经接受的财产负有返还财产的义务。  
2、折价补偿。折价补偿是在因无效合同所取得的对方当事人人的财产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时,按照所取得的财产的价值进行折算,以金钱的方式对对方当事人进行补偿的责任形式。  
3、赔偿损失。根据《合同法》第58条之规定,当合同被确认为无效后,如果由于一方或者双方的过错给对方造成损失时,还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此种损害赔偿责任应具备以下构成要件:
(1)有损害事实存在(2)赔偿义务人具有过错。这是损害赔偿的重要要件。
(3)过错行为与遭受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

2020-08-11 12:51: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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