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破产法定拍卖委托方式及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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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拍卖是指依据国家法律和政策规定而提起的拍卖。在法定拍卖中,除按照一般拍卖惯例操作外,还必须和国家相关的法律、政策法规相适应。
(一)法定拍卖可分为公物拍卖和强制拍卖两类。
(二)法定委托拍卖程序。这一类标的在拍卖委托过程中均需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拍卖委托程序固定,洽谈余地较小,从一定意义上讲,拍卖人所具有的协助服务的职能显得十分重要。法定拍卖的程序主要有委托拍卖函、拍卖人接受委托、签订委托拍卖合同等三个步骤。
1、委托拍卖函。指国家行政机关和执法部门向拍卖人发出的委托拍卖要约,执法部门发出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实质上也是一种委托拍卖的要约。在发出委托拍卖函件时,另附保留价协议书、抵押财产清单、贷款合同、抵押合同及抵押双方同意委托拍卖的证明文件等。
2、拍卖人接受委托。一般情况下,法定拍卖委托中,拍卖人选择余地较小。但是,如果有的委托其要求或保留价与拍卖人掌握和实际能达到的目标相差太远,拍卖人也有权拒绝委托。勉强接受,可能出现既不能拍卖成交又耽误时间,拍卖人无劳而返的现象。
3、签订委托拍卖合同。现实中,我国人民法院在实施司法强制拍卖委托时一般在法院人围在册拍卖企业中寻找拍卖人并与之办理委托拍卖事宜。
以上内容就是律图小编整理的有关于企业破产拍卖委托方式有哪些全部内容,不难看出企业破产拍卖委托方式多种多样,甚至相关机构采取不同拍卖方式会导致拍卖的最终价格有较大区别,任意拍卖有更多的自由性,而法定拍卖的强制性更为显著。因此任意拍卖的价格浮动就会大一些,会随着委托机构而变化。法定拍卖则相对稳定。

2020-06-23 01:53:5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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