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贪污罪、受贿罪死刑、死缓及终身监禁的适用原则

山西 - 运城 贪污受贿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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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解说员

地区:山西 - 运城


刑法修正案九》修正后规定:贪污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由于无期徒刑与死刑是两个不同刑种,《解释》明确了两者在适用上的标准:死刑立即执行只适用于犯罪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造成损失特别重大的贪污、受贿犯罪分子;而对于符合死刑立即执行条件但同时具有法定从宽等处罚情节,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刑法修正案(九)》新增了贪污罪、受贿罪判处死缓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的规定,它的设定有效填补了死刑立即执行与死缓两者在实际执行中的空挡,同时也是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很好体现。
由此可见,刑法修正案九受贿数额较大指的是三万元,但是,根据法律并不是说,低于三万元这个金额就不是犯罪了。贪污的数额只是判罪量刑的一个标准,具体的量刑还要结合具体的情况。同时刑法修正案九明确规定了终身监禁适用于贪污罪,这有利于打击职务犯罪

2020-06-19 06:21:2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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