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受伤的损伤参与度的评定原则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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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标准第5.3条规定:“评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程度时,应排除其原有伤、病等进行评定。”依据公平合理原则,在伤残评定中,应当扣除伤残者受伤前的伤、病程度予以评定,否则会加重车方利益损失。
损伤参与度评定基本原则主要有:
1、伤病吸收原则
判断依据:如果没有该交通事故的发生,伤者在通常的日常生活中一般不会出现疾病引发的目前后果。
2、医疗过失原则
判断依据:对明显存在,且加重了伤者的残疾程度的医疗过失,在综合评定伤残等级后,评定书中应明确指出“医疗因素(或医疗缺陷)作用的程度”。

2020-05-23 00:28:1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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