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年初的时候,手部大面积受伤,当时就找了村里头的一个诊所包扎一下,现在我发现伤口越来越大,甚至在恶化。经过调查发现,这个家伙根本就没有行医资格。这个该怎么处理?

辽宁 - 抚顺 人身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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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得开展诊疗活动。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没收非法所得和药品、器械,并可以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如果无证行医,卫生部门就会按上述规定给予处罚。同时无证行医的造成他人损害的,不属于医疗事故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

2020-05-18 17:55:2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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