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近辞职了,因为和公司老板闹了不愉快,现在她在朋友圈里到处对我进行辱骂,用各种罪名来侮辱我,我想知道她这样是否侵犯了我的名誉权?

重庆 - 涪陵区 刑事犯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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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重庆 - 涪陵区

名誉损害,如果不构成犯罪的属于民事侵权行为:按照《民法总则》规定,公民享有名誉权,既然依法享有名誉权,该权利就受法律保护,不容任何人肆意侵犯。《民法总则》第一百一十条: 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

2020-05-13 18:40:5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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