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网络上面认识的对方,说是愿意带着我一起做生意,但是需要我投资一部分的钱,现在是投资完之后,没有下文,意识被骗,已经报警处理,诈骗罪是指什么的呢,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是什么,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是什么,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是什么,重处情形规定是什么

辽宁 - 营口 刑事犯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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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一)诈骗不足4000元的,为罚金刑;4000元以上不足5000元的,为管制刑;5000元的,为拘役三个月,每增加167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1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1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二)有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拟处拘役刑的,升格为有期徒刑;拟处管制、罚金刑的,升格为拘役刑。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诈骗4万元的,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2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诈骗20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十年,每增加4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重处情形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重处10%:
(一)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情节严重主犯
(二)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三)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四)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等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五)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六)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七)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被告人曾因犯罪被判刑或因诈骗被行政处罚的;
(九)诈骗作案10次以上的。 【缓刑适用限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缓刑
(一)未退赃或退赔的;
(二)未主动接受财产刑处罚的;
(三)有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

2020-04-17 01:27:2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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