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并没有明确工资,现在工资用人单位在降低了我们的工资,那我不想解除劳动关系,还想继续在这个公司,可以要求公司支付之前的工资差额吗?

黑龙江 - 鸡西 工资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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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中没有明确工资的,可以之前已经发放的月平均工资作为劳动者的工资。调整岗位,降低工资属于变更劳动合同内容,应与劳动者协商达成一致并签订书面文件。用人单位单方降低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可以以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解除劳动关系支付经济补偿金,若不想解除劳动关系的,可只请求支付工资差额。

2020-04-03 00:23:2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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