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公司工作工资按合同来吗
是的。
用人单位应当按月足额向劳动者支付工资,未按约定工资支付的(在发放时需扣除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费用、以及个人所得税等),劳动者可以采取法律手段维权。
《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
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
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
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
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二、在公司工作满十年,公司可以辞退吗
当一位雇员为公司服务达到满十年这一重要节点时,虽然他具有被企业辞退的权利,但同时也应获得相应的补偿待遇。辞退为公司兢兢业业服务十载的员工,企业需对其做出相应的经济补偿。关于经济补偿的核算依据,主要依据该员工在本单位有限的工作年限,按每满一年发放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来执行;在此基础之上,对于工作时间在六个月及以上而不足以满足一整年的情况,将按照一整年来计算给予相应待遇;
至于那些工作不到半年的员工,企业须向他们支付相当于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然而若员工的月薪水平远远超出了所属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所公布的同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之数,那么企业在支付经济补偿时,就必须根据此员工的实际月薪水平,参照当地公布的三倍月均工资标准,按照这种标准来计算并偿付;
此外,在盛行“人性化管理”理念的现代企业中,对于此种经济补偿的年限设定上限,最高不得超过十二年。
值得注意的是,倘若出现了因为违反企业规章制度或侵权行为的重大过错,导致员工被违法辞退的现象,那么企业还应当依照经济补偿金的两倍金额,向受此影响的员工支付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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