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毕业就在公司工作,现在已经快5年了劳动合同也将到期,但是最近半年公司每月只发工资的80%,留下的说是作为押金,但是合同到期后我不想在公司工作了,在提前30天提交辞职报告的情况下,是否可以直接离职,另外公司拖欠的工资应当怎么要回来?

四川 - 甘孜 辞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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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孜诉讼咨询

地区:四川 - 甘孜

如果你有公司拖欠工资、不交社保或是不提供约定的劳动条件违法情形的证据,可以在书面通知后立即走人;如果有公司强迫劳动或是限制人身自由等严重违法情形的证据:可以不通知立即走人。以上情形,在离职后还可以索要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附:相关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2020-04-03 00:26:3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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