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朋友的父亲被另一个朋友叫到一个私人的加油站进行废气油罐的拆除作业的,这不属于劳动关系,而是一种劳务关系。在帮工过程中,如果帮工人受到人身损害的,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分析赔偿主体:
1、如果被帮工人同意帮工,帮工人不是由于第三人的原因受伤的,则被帮工人负责赔偿。
2、如果被帮工人不同意帮工,帮工人不是由于第三人的原因受伤的,则可以由被帮工人适当补偿。
3、帮工人因第三人侵权遭受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第三人不能确定或者没有赔偿能力的,可以由被帮工人予以适当补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 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帮工人因第三人侵权遭受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 承担赔偿责任。第三人不能确定或者没有赔偿能力的,可以由被帮工人予以适当补偿。根据上述的分析,如果私人加油站的老板同意两人进行拆除废气油罐的作业的,老板与两人之间形成了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在提供劳务的过程中收到了人身伤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在事故中,另外一个帮工人在操作上有过错,根据《侵权责任法》第35条的规定,另一个帮工人与雇主需要根据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2019-12-31 18:21:4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