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在手机浏览器中输入 m.64365.com
微信扫码,关注律图公众号 免费问律师
银川优选法务
地区:重庆 - 黔江区
作为著作权人,该导师对于录制的课程享有著作权,包括复制权、发行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等,但是在该导师将著作权通过著作权转让合同的方式转让给教育平台的,那么要根据该转让合同的性质是独占转让、排他转让还是一般转让,如果是独占转让的,那么导师不得再行翻录并销售,否则构成侵权。对于导师的侵权行为,教育平台可以要求对方停止侵害、赔偿损失。
想获取更多合同事务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