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晓伟律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自2004年起从事法律工作,现任职于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号为1110xxxxxxxxx7751,服务地区覆盖全国刑事业务,主要服务地为北京,其办公地址位于北京市朝阳区金和东路20号院正大中心2号楼19-25层。
陈晓伟律师在刑事领域成就斐然。他身兼多职,是盈科律师事务所中国区董事、盈科北京股权高级合伙人律师、盈科北京刑事法律事务部主任、盈科北京第六届管委会副主任、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企业合规建设研究会委员,同时还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并且,他在2015-2024年连续九年获评盈科全国优秀刑事律师。
其擅长刑事犯罪辩护、刑事法律风险防控、企业合规等领域。在专业研究上,他发表了学术文章《想说无罪不容易》,被收录于法律出版社出版的《辩策-盈科精选刑事案例》。此外,他还是央视12套《我是大律师》节目首批嘉宾律师,多次接受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法制晚报、京华时报、环球时报等多家新闻媒体采访报道,就热点问题发表评论。
以许X案为例,能充分展现陈晓伟律师的专业能力。被告人许X在担任X经济技术开发区XXXX局长期间,被检察机关指控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两项罪名,涉案金额巨大,案情极为复杂,面临数罪并罚的严重刑事处罚。
陈晓伟律师接受委托后,制定了“程序与实体并重、逐点击破”的精细化辩护策略。他第一时间会见许X,详细了解案情,并与承办检察官积极沟通,确立了“不构成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证据不足”的核心辩护思路。
在受贿罪辩护方面,对于放贷收息部分,他从权钱交易本质入手,引用权威案例,从多方面论证这是合法民间借贷;对于高价交易部分,他指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在滥用职权罪辩护方面,他通过梳理政府文件,指出职责与权限问题,强调开发区特殊政策环境,还依据司法解释对损失认定进行辩护。
最终,法院虽认定许X构成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但陈晓伟律师成功将受贿指控的59.5万元核减为24.1万元,为整体量刑减轻奠定基础。他提交的详尽辩护意见也为法庭量刑时综合考虑、酌情从轻提供了依据。在整个案件中,他全面维护了当事人权益,实现了“有效辩护”,体现了在刑事司法中的重要价值。截至目前,陈晓伟律师已独立办理453件刑事案件,每一件案件都展现了他在刑事领域的专业素养和辩护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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