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同事,他是一家民营企业的一名财务主管,前两天他因为债务的关系侵占了公司的财产没有退还,现在对她也进行了抓捕。对他的行为是否已经构成了涉嫌侵占罪?对于犯罪对象的财物包括哪几种?

安徽 - 安庆 刑事犯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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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纠纷调解顾问

地区:安徽 - 安庆

你好!能报警。对方涉嫌侵占罪。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属于他人交与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而仍非法占为己有。犯罪对象只限于三种财物:一是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二是他人的遗忘物,遗忘物不等于遗失物,也不同于遗弃物;三是他人的埋藏物。

2019-12-25 07:58:1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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