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向张某借款30万元,孙某是保证人。因王某逾期未还,张某提起诉讼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查封王某名下的房屋。案外人郑某认为,2012年2月3日,其与李某协议离婚,约定房屋归其所有,未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因此,提起执行异议之诉,请求法院停止执行,要求成立吗?

福建 - 漳州 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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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法务团

地区:福建 - 漳州

如果离婚后,该财产属于该方所有,那就可以对该财产进行抵押等处分行为。如果是动产,要完成交付手续,如果是不动产,应进行变更登记才能发生物权变动。

2019-10-26 11:59: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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