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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法务团
地区:山西 - 临汾
公司入股协议中的公司名称与以后设立的公司名称不一样,在企业实际经营中并不鲜见,而且您还和股东实际经营了这家公司有一年的时间,所以,公司名称并没有影响到你行使股东的权益,这股不属于诈骗。作为股东,你具有要求公司清算后分配剩余财产的权利。所以,你们公司清算之后,你可以要求分配公司的剩余财产。如果公司其他股东在公司设立的时候和经营过程中有侵害侵害股东的利益或公司利益的行为,作为股东你可以要求赔偿。关于公司清算或是你转让股权后,你可以和其他股东写一份协议,声明以后公司或是其他股东不能再以你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以避免今后他们利用你的名义继续对外经营给你带来民事纠纷。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地 址、联系电话、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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