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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明区法务
地区:陕西 - 咸阳
您好,您咨询的是租赁合同纠纷1、关于书面合同问题:根据您的描述,合同的甲乙双方写反了,但是合同还是成立的。根据《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因为您已经交了押金和部分房租,履行了您的主要合同义务,且对方接受了,所以合同是成立有效的。2、关于与房东的押金:根据的您的描述,您已经与房东协商一致了,该协商结果对您还是有利的;因为你们的合同生效了,您退租,根据交易习惯,对方是可以没收押金的。3、关于中介的费用:因为您与中介之间是居间合同关系,若您与中介的居间合同是在双方意思表示真实、一致的基础上签订的,那么合同就是合法、有效的,都双方都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都应当按照合同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您现在退租,中介是可以要求您赔偿损失的,关于违约赔偿的范围:若你们在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则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违约金,但是该违约金若过高,您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调低,根据《合同法解释(二)》,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注意的是,法律规定的是损失的30%,而不是标的(即课程总金额)30%,您可以在对方举证证明自己损失的基础上,乘以130%,若超过这个数,您可以要求减少;若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那么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并且对方要求其损失承担证明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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