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是法院要求提供的,被告拿出拥有受害者指纹的凶器诬告受害者,受害者坚持没有见过凶器,在这种情况下,是否可以向法院申请非法证据排除呢?

陕西 - 西安 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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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港区法务团

地区:陕西 - 西安

刑事案件,是法院要求提供的,被告拿出拥有受害者指纹的凶器诬告受害者,受害者坚持没有见过凶器,在这种情况下,是否可以向法院申请非法证据排除呢?

你好。被害人是案件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非法证据排除。《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法庭审理过程中,审判人员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应当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进行法庭调查。当事人及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有权申请人民法院对以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依法予以排除。申请排除以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的,应当提供相关线索或者材料。因此,非法证据排除的程序,可以根据你的申请而启动,也可以由法庭依职权启动。你申请排除以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的,应当提供相关线索或者材料。

2019-08-02 16:35: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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