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戚于上月在单位被来往货车上的掉落的货物砸伤腿,导致多个脚趾及小腿处骨折,住院治疗后已基本康复出院。休息一个月重新上班后,用人单位表示休息期间的工资不给予发放, 认定来往车辆导致的受伤不属于工伤,以及不给予住院期间医疗费用的补偿。应向那个部门反应投诉,流程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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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你这种情况,建议先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后,如果您认为你的伤害有可能构成残疾的,在伤情稳定的情况下,向劳动局提出,由劳动局指定的工伤医院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伤残等级鉴定)。根据鉴定的结果,综合你的月工资与单位协商索赔。如果与单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具体赔偿项目可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工资、伙食补助费、交通费、营养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等, 必要时,可以委托律师帮助你处理。

2019-07-25 17:29: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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